执行单位: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收费项
目编码
收费项目名称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
范围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12504001
产权登
记费
元
民住住宅40-100元/证;其它房产500平方米以下100-200元/证;每增加1平方米加0.2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具体标准由市地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产权单位、个人
浙价房(99)198号
浙财综(99)56号
12503001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1.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200-700元/宗
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100-40000元/宗;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300-10000元/宗;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13-30元/宗;详见文件。
土地使用者
〔90〕国土(籍)字93号,计价费〔97〕2257号
13805000
土地闲置费
1.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造成的土地闲置10-18元/平方米;
2.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造成的土地闲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以下,详见文件。
土地闲置单位
浙政办发(2000)2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13802000
征地管理费
统一征地:征地费总额3-4%。详见文件
用地
浙价房(95)384号
浙价房(96)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