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杭经开管发〔2009〕159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江东指挥部、各街道、委直属各单位、进区各直属管理服务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
为鼓励并帮助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实现“拓市场、促投资、保增长”的工作目标,推进开发区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现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九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政策
为鼓励并帮助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实现“拓市场、促投资、保增长”的工作目标,推进开发区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鼓励企业参加展会。对开发区2009年工业销售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参加的各类展销会,除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帮助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开拓市场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10号)有关鼓励企业参展的优惠政策外,再给予差额展位费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销售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亿元以上企业在外新设立的销售部、办事处、服务中心,根据规模业绩每个给予5-10万元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对未享受杭州市政府电子商务政策的企业,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开发区认定的,给予企业服务年费50%的一次性资助。
四、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技术改造项目,在享受杭州市、开发区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对2009年实际投资额部分的资助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五、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2008年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2009年实现出口额零增长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奖励20万元;出口额3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奖励40万元;出口额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的,奖励70万元;出口额1亿美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六、鼓励企业提高竞争力。对开拓国际市场所必须取得的准入认证或许可,在享受杭州市相关政策的同时,经开发区认可备案,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直接办证(许可)费用50%的资助。
七、促进企业投融资。建立开发区担保公司,设立担保资金5000万元,着力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八、鼓励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在开发区投资发展。对2008年工业销售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2009年实现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增加值零增长以上的,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奖励。
|